(原标题:黎平法院巧借乡贤解纠纷)
2015年12月8日,黎平县法院顺利执行了一起棘手案件。
茅贡乡侗族农民吴某均,在其堂兄吴某胜家通道前,砌围墙影响到吴某胜家通行,并不按法院判决拆除,被吴某胜申请强制执行。7名干警执行前,从消除矛盾、治本为主出发,再次组织调解,在以法开导吴某均之后,又请寨老吴某华等说服。苦劝两小时后,吴某均自愿拆除围墙,他说:法官讲了法,寨老讲了理,我不能给后人栽刺啊。
少数民族聚居的黎平,历史上各乡村、寨落均有不少乡贤,德高望重,说话管用,对调解纠纷、制定“榔规”等乡村治理中发挥了重大作用,被当地人称为寨老。近三年来,县法院在推进司法工作创新中,通过深入普查,掌握到全县共有寨老970多名,即采取“定期联系,加深感情,法制培训,用其所长”等举措,不断掘其资源加以借用,尤其在纠纷调解中请其出山,成为司法为民的好助手。
南洞镇铜关村吴某花三姐妹出嫁后,其父母病故,所遗三间木房被叔父占用,三姐妹起诉要求归还房屋。法官上门调解中,请来寨老相助。叔父说“嫁出的姑娘,泼出的米汤,何况你父母是我全力埋葬的,房子当然该归我。”法官向叔父讲明继承法,寨老继而劝导叔父。双方觉得法官、寨老说得在理,便相互体谅,房子归叔父,叔父对三姐妹各补付1000元,大家还吃了“笑和饭”。